本报讯 5月14日起,南京市启动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2004年2月1日以来特别是2006年9月1日以来的规避招标、泄漏标底、串标等33种行为是重点整治对象。
南京市建委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记录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良信用行为,并在市建委门户网、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证书或者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人、泄漏标底等招投标保密资料和信息、弄虚作假参与招投标活动、相互串标、行贿索贿受贿等8种行为被列为严重不良信用行为。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视后果严重程度,6-36个月内禁止承接政府投资工程或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俞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