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拟对江苏省丹阳市公路管理处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08年3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4660.21万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8091.21万元。债务人位于镇江丹阳市,该债权由镇江市122省道丹阳收费站(原101省道)提供担保,该债务人属行政管理部门,目前状态正常。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详情请查阅www.cinda.com.cn网站。
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2个工作日与南京办事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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