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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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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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评选百名优秀农民工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通知,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名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集体评选活动。

  据了解,省级优秀农民工评选活动将采取层层发动,广泛评选的方式,参选农民工不受户籍限制,本省、外省农民工都可参选。省农民工办按照各市农民工实际人数情况分配名额指标,也就是说,农民工人数集中的苏州、南京等市,获选的优秀农民工人数将多于苏北一些城市。在最终入选的100名优秀农民工中,来自车间以下的一线员工将超过八成。

  我省确定的“优秀农民工”标准为:爱党、爱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思想道德、精神文明和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业绩;“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是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公共服务组织、窗口单位和用人单位。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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