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村主体、镇推动、市补助、自主筹资”的原则,海门市积极化解资金瓶颈,共筹得建设资金8700多万元,对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从目标定位、功能设置、建设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做到“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环境布置、统一考评验收”。软硬件同步实施的农村服务中心,让该市农民不出村就可享受购物消费、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 (俞新美 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