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义超、王新立、王跃峰三人都是洛阳的大房地产商,他们名下的公司在进行地产开发过程中,与当地官员勾结,违规违法。去年以来,曾帮助地产商以零代价拿地的洛阳市原市长助理高元池以及洛阳几位本地开发商因此相继被捕。(1月22日中国网)
由一个市长助理和当地三个大房地产商结成的所谓“房地产开发四人组”,按照近年来相当流行的字母缩写名称原则,可以简称为“F4”了。真没想到,在歌坛组合F4声势衰落至底的时候,洛阳的“F4”却因房“事”发作而引发了洛阳地产界的地震。
市长的助理却成了房地产商的“助理”,由“为人民服务”堕落成了“为人民币服务”,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而洛阳“F4”的落马与被捕,其实也没什么新鲜的,只是为房地产业中存在的官商勾结现象多加了一条印证的注脚而已,这个称之谓
“潜规则”也好“显规则”也好的现象,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去年5月,就曾有开发商曝出内幕,“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个“F4”组合中,市长助理帮助地产商以零代价拿地绝对不是“白”干的,而“聪明”的开发商最终也会把这部分“开发成本”算计在房价之内,也就是说,腐败成本最终是买房人掏了腰包。
而市长助理因腐败落马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其实质上已握有相当的权力,同时因为以准“市领导”的面目出现,在权力场上有着特殊的身份效应,其日后可能的“升迁”之路更是对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起着很微妙的心理影响。对于这种角色今后将踏上的“坦途”,显然不仅房地产商看得清楚,还有一些官场、职场上的相关人士也在心里清楚地打过小九九。
洛阳“F4”犯罪事件,最重要的也带有普遍意义的警示,仍在于官员权力及其运作的有效制约。市长助理帮房地产商拿地的过程,虽然肯定不合法,却在实际层面有着“合情”的考量。诸如此类对权力崇拜缺少程序上的约束和监管,必然导致权力运行的随意和滥用。看来要制止“F4”、“F5”之类的丑剧出现,我们还是要设法制约权力以及“虚拟”权力的滥觞!
来源:新华报业网 张成才文并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