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人事厅获悉,《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提高毕业生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我省在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社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进入省级毕业生见习基地“充电”。列入计划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见习生活补贴。
据了解,全省目前已经建立了110家省级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为3年,3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已回原籍(生源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所在地省级见习基地就业见习。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或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将优先安排。见习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省级见习基地将优先录用在本基地见习合格的人员,见习人员被基地设立单位正式录用后,见习期合并计算工龄。
(吕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