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江苏新闻 · 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抱团引才”带来“揽才成团”
· 苏州实行统一的医疗救助办法
· 无锡:职介机构不得冠“中心”
· 七十年不变新华情
· 南通建成国内首家审计博物馆
· 18万人竞争4406个职位
· 江苏体彩开出539万元大奖
· 南京供电:科学发展 创新服务
· 淮安8361户家庭获行洪补偿
· 连云港评出“十佳贤孝媳妇”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 月 11 日 星期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苏州实行统一的医疗救助办法
  本报讯 10日,苏州将原有劳动保障、卫生、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各自为政的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源进行整合,实施统一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

  实施统一的医保救助办法后,苏州明确了救助对象,即经民政、工会、残联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审定的市区困难人群,包括低保及低保边缘人员、三无人员、五保人员、特困职工、重症残疾人、父母没有工作的残疾学生,以及政府部门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等等。救助的内容包括保费减免、就医过程实时救助和年度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持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在市区救助医疗机构就医时,同步享受医疗救助等实时救助待遇。

  (蔡跃进 黄红芳)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通讯员发表    
 
 
新华报业网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关于新华日报报业集团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