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新语
陕西绥德县职中的校长高勇为了让助学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去找县长签字。而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希望县长签完字再走,岂料此举引来麻烦:校长被当地教育局责令停职,向县长道歉;公安部门还以妨害公务为名,将其拘留7天。(12月29日华商网)
校长为了让助学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追着县长签字,就被停职拘留。这位校长也真够倒霉的了。笔者不禁想问:这名倒霉的校长到底犯了哪门子王法,值得县长大动干戈?对此,公安部门解释说,校长是妨碍公务。我们不妨来看看到底是谁妨碍了公务。
教育部明文规定,职中学生的助学金“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现在,一学期都快结束了,助学金早该拨付到位了。校长找县长签字申请拨付助学金,何错之有?县长开会是公务,难道给学生拨付助学金就不是公务?再说,妨碍公务总要有点冲突吧?可就连宣布校长停职的教育局长也不得不承认,他一直就在现场,双方既没有发生言语冲突,也没有身体冲突。不知妨碍公务的罪名又从何说起?
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在这位官气十足的县长大人看来,校长根本不懂官场潜规则与官场等级制度。从职务级别上说,校长根本不够格直接找县长。一个不知趣的校长追着县长签字,拦县长的坐骑,成何体统?这样想来,教育局长与公安局长处理不识相的校长并不难理解。
可换个角度说,县长应不应该签字呢?按理说,教育部早有明文规定,县长应该保证政令畅通,早日把政府拨付助学金的责任落实到位。教育局长与主管副县长早已签字,县长为什么不愿意“耽误”几秒钟的时间给这位为学生请命的校长签字呢?这到底是县长行政不作为,耍老爷脾气,根本没有给学生拨付助学金的诚意,还是这笔助学金已经被县长大人挪作他用?这一方面需要县长大人自证清白,另一方面需要上级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在笔者看来,该事件根本不是什么校长妨碍公务,而是县长官僚习气太重,甚或是所作所为过不了民意与正义这一关,所以他才如此恼羞成怒。我看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值得上级纪检部门及时介入,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不仅要看看到底是谁在妨碍公务,更要看看县长拒绝签字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