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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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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发展容不得欠薪的“赖老板”
  作者:吴之如 来源:中国新闻漫画网
  图说新语

  又近年关。据半月谈报道,广东新一轮专项整治欠薪行动拉开帷幕。自2005年底以来,广东省已连续三年震慑恶意欠薪老板,为打工者讨要血汗钱。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众多媒体对“恶意讨薪”关注甚多。据说这是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其实“欠薪”和“讨薪”在逻辑上是因果关系,如果没有“欠薪”,怎么会有人去“讨薪”?而“欠薪”者和“讨薪”者的强弱差别也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本应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为什么要千方百计乞求讨要,甚至不惜以用生命为注的“恶意”相向?

  为广东的专项行动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不能不看到:多年来,欠薪现象已是令人头痛的顽疾,一到年终,就成为被侵害劳动者集中投诉、职能部门疲于奔命的“死循环”,劳动者切身利益与政府管理成本都被无限度地透支,行政干预的局限性暴露无遗。其实要走出治理困境,我们需要的是法律制度这味“猛药”。

  违法成本低,是欠薪现象无法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对欠薪企业的惩处还未上升到法律层面。责令仍不改最高罚2万元,相对于逃薪雇主动辄赖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工资数额,这点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企业拖欠工资的实质是侵占了劳动者的私有财产,而且数额动辄上百万、上千万,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暴露了法律对弱者权益保护的缺位。

  要让劳动者离欠薪远些,就必须先让拖欠工资的“老赖”老板离法治近些。只有在法律上明确画出“红线”,让用人者看到欠薪后无法逃避的惩处比拖欠职工工资在经济上更不划算,让有关部门有更加完备的手段去直接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欠薪行为才有可能被根本遏制,劳动者权益才能得到维护。显然,这将比对欠薪的黑心老板进行“九牛一毛”式的偶尔曝光,或者杀鸡儆猴般地刑拘几个欠薪老板更重要也更有效。

  当然,如果地方官员的脑子里只有GDP,眼中只有手里抓着大把银子的“老板”,即使相关法律完善了,“有法不依”的局面仍然可能出现。不过相信我们政府官员的智力水平能够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没有劳动者的辛勤劳作,老板手里的银子只能是一般等价物,它不会自动创造出新价值的。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听海

  本版值班编辑 朱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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