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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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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新语
豪婚:财富岂是违法通行证
  11月24日,沈阳一位富商为其儿子举办婚礼,由38辆悍马越野车与8辆丰田霸道组成的豪华婚礼车队,车队行进途中遮挡车牌闯红灯,并故意造成交通拥堵。据透露,此次婚礼总共花费超过了100万元,还不包括酒宴方面的费用。(据11月25日中新网)

  有关豪车婚礼的报道,实在是很多,看过之后,只能送一个字:“俗”。虽然我只是个没钱的普通人,但对于富人习见的炫富行为,只要不影响到公共秩序、践踏法律法规、损及到其他人的利益,也没啥不能接受。不过这位富商则不然,报道称在迎亲车队赶到酒店时,3辆丰田霸道横在路中,将酒店门前堵住,十余名男子下车阻止车辆通行,直到20分钟后才恢复了交通。这就不仅仅是在炫富,而是在炫耀一种法外特权,力图向他人证明自己是不受国法和公德约束的“特殊公民”。

  国人历来有攀比和炫耀的习惯,有了其他人没有的东西总喜欢拿出来比划一下,希望借以获得别人的尊重。从西晋时的石崇与皇上斗宝,到鲁迅笔下老Q总爱说句“我祖上比你富多了”,虽然最终常常以悲剧告终,但这大抵也可以算作一种“习俗”。所以对于不那么过分的“炫富”行为,国人也总是报以宽容的心态,并不会多加指责,因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心态。况且,对于财富的渴望,往往也能间接转换为个人前进的动力。

  但是,在对一般“炫富”行为保持宽容的同时,对于极端的特别是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甚至直接触犯有关法规的炫富行为,我们必须鄙视和批判。如同这名沈阳老板,为了显示财富的力量,闯红灯、堵道路,将自己凌驾在公共秩序和道德之上。这种行为就远不止一个“俗”字可以概括,而是应当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毕竟,财富可以用来从善,也可以用来扩大积累,甚至也可以用来为自己掘墓,但无论如何,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中,财富不是违法的通行证。

  遗憾的是,人们不能不注意到一些“相关方面和人士”在此事中的表现。报道中说,记者就婚礼车队违法一事与交管部门取得了联系,警方表示,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阻塞交通应按违法处理,由于违法车辆为外地车辆且遮挡号牌,查处难度很大。而且,据报道这个婚礼的高潮,还是中央电视台一名以“星光大道”闻名全国的大牌主持人,为婚礼担任了典礼主持。作为公众人物,著名主持人的“友情出演”(有没有利益咱不敢瞎说,姑且认定纯属“友情赞助”),为这种婚礼开辟“星光大道”是在鼓励什么?教化什么?提倡什么?作为执法机关,对富商的违法行为是没法管?不好管?还是不敢管?有责任对此进行干预的“有关部门”,是否从中谋到了一些富翁的“牙慧”?这些恐怕都应该好好问几个为什么!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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