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颁布了《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让广大读者了解本方案的意义及具体内容,特约请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挺进行解读。
笔者:赵副厅长,您好!能否请您先谈一谈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
赵挺:好的,国务院于2006年10月1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是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开展污染源普查,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也是我省实施环保优先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势在必行,意义重大。开展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笔者:请问此次普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赵挺:工作目标共有五个:一是通过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污染源相关基础数据,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二是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建立相关的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三是依据普查结果,建立科学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完善环境统计制度。四是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五是以此为契机,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笔者:这次污染源普查何时开始,具体分为哪几个阶段?
赵挺: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从2007年12月31日开始。具体普查2007年全年的污染源相关基础数据。本次普查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今年底前,开展普查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抓好普查方案、技术规范的编制和完善,污染源的监测,开展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培训和宣传等工作。第二阶段,从2008年初开始至2008年底,各地组织开展普查填报和数据汇总工作,年底完成普查工作总体报告。第三阶段,2009年初至2009年7月,组织对普查工作进行验收评比、建立省级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笔者: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赵挺:此次普查对象主要有四类:一是工业源,普查对象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范围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其中重点污染源包括: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品制造等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医药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源普查的内容主要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原辅材料消耗、生产产品、产生污染的设施以及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监测等情况,同时,我们还专门增加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主要是掌握企业安装和使用自动在线装置的情况,为下一步在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面安装自动在线装置,加强环境监管打好基础。
二是农业源,普查范围包括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渔业和重点流域的农村生活污染源,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关于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的普查,是国家在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下发后追加的内容。为了配合和推动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将我省重点流域的农村生活污染源普查范围确定为太湖流域,并相应扩大到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5市所属16个县(市、区),力求摸清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染的底数,为加强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农业源普查的内容主要是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污染以及太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产生情况。
三是生活源,普查对象包括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由于我省的农业机械保有量居全国首位,农机排气污染日益凸现,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在生活源中增加了农机排气污染情况普查。生活源普查的内容主要是服务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污染治理情况等;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和以县(市)为单位的农机排气污染情况等;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的内容主要是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笔者:江苏方案对污染物种类是如何确定的?
赵挺: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囊括了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脱硫设施、核与辐射、农药鱼药等方面的主要污染监测指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在太湖流域的工业源和农村生活源中增加了总磷、总氮指标。这两项指标是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指标,掌握太湖流域工业和农村生活源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布状况以及主要来源,对控制太湖水体富营养化,改善太湖水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为了摸清污染排放情况,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关系普查工作的成效。请问,我省实施方案对此是如何确定的?
赵挺:江苏方案中普查技术路线与国家方案是一致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也作了适当调整。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准备试点阶段中增加了在江都市进行全面普查试点工作。由于江苏没有被国家列为普查试点省份,增加全面普查试点工作,目的是了解熟悉普查的有关程序和技术规定,把握重点和难点,以积累工作经验,避免走弯路。二是把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清查工作,提前到今年年底进行,而国家方案是明年1月开展,这主要是考虑到,清理查实各类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状况,估算出表格填报等工作量必须要有一定的时间作保证。三是明确了普查数据的两级汇总审核制,规定县(市、区)的普查数据由省辖市负责汇总审核,省辖市的普查数据由省里负责汇总审核。
笔者:江都的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赵挺: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江都市委、市政府以及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圆满完成。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制定各类普查制度、办法和技术规定10多项,召开各类会议100多场次,完成了2582个工业源、5601个农业源、1029个生活源、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0477辆机动车和13969辆农用车的污染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总结出一套科学高效的实施方法。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推广江都的试点经验。
笔者: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的组织实施对于搞好普查至关重要。请您介绍一下,我省将具体抓好哪些关键环节?
赵挺:在组织保障体系方面,我省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目前,我省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大多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267位专职人员和583位兼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普查领导组织网络。江苏方案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渔业和农机部门的工作职责。
在培训方面,按照国家污染普查员配备的标准进行测算,明年我省污染源普查人员预计在5万人以上。环保、农业、渔业、农机等牵头部门将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在质量控制方面,要求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都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在各主要环节,由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按一定比例组织抽样检查。
在宣传动员方面,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对普查工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集中宣传,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和配合程度。
笔者:江苏省的实施方案对普查所需经费作了怎样的规定?
赵挺:根据国家方案的要求,江苏省的实施方案明确普查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
笔者:关于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江苏省的实施方案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赵挺:在这方面,江苏省的实施方案与国家方案一致。国家再三强调的是: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对此,我们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笔者: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您对我省的普查工作提几点要求。
赵挺:借此机会,我仅就江苏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谈五点希望:
第一、充分认识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污染源普查是江苏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实施环保优先方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务必高度重视,把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切实抓好。
第二、形成合力。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多个部门,能否形成紧密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是决定普查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第三、各级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的普查实施方案,抓紧出台和上报普查实施计划,把普查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得更加细致、更具操作性。
第四、严把质量关。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这次污染源普查是全国环保系统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行动,不可能、也不允许出现重大反复。每个工作人员都应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第五、争取全社会支持配合。这次普查涉及范围之广、参与部门之多、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都是以往所没有的。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污染源普查工作,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推动环境保护发展,为顺利实现“两个率先”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