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胜诉啦!”这是周长春等94个农民工的欢呼声。
2006年7月10日的上午,淮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一下子来了67个农民工。他们一个个面带愁容,会抽烟的个个抽着烟。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了解到,这些农民工辛苦了三个多月,一分钱都没拿到。再仔细询问,才知道他们还是被告,而原告楚州区鼎业建筑公司以工资形式已经支付给工头杨某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甚至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这件案件原来已经经过仲裁裁决,而该公司拒不执行裁决还把他们告上法庭。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后,该局委派中心汪厚伟律师代理应诉。2006年10月19日,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94名农民工胜诉。
楚州鼎业建筑公司拒绝执行生效判决。经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商和努力,终于在2007年1月11日让所有农民工兄弟都领到了工资。农民工兄弟要送锦旗、感谢信都被婉言拒绝了。司法局王局长说:“我们的工作目标就是让农民工笑起来……” 葛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