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继续审议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城乡规划法草案等12件法律案。
反垄断法草案:
确立三大反垄断制度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此次审议的草案三审稿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等三大反垄断制度。
反垄断法将禁止多种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同时,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此外,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外资并购国企时,除了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外,还将受到经营者集中审查。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删除“媒体不得违规发布”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规定:应对突发事件应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权益的措施;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可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草案一审稿曾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争议,常委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删除了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以及“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的规定。
就业促进法草案:
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
草案特别设立公平就业专章,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性别歧视等各种就业歧视,作出约束性规定。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到国家保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同时强调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
强制免疫,让民众吃上放心肉
草案原本规定政府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和相关物品给予补偿。但实行强制免疫有时会导致动物应激死亡,造成养殖户损失,因而抵触强制免疫。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
循环经济法草案:
建筑物不能“想拆就拆”
限制一次性消费品
今后,对符合相关标准,并且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政府不能“想拆就拆”。
26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草案规定,国家在保障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限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
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设计产品包装物时,必须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今后,企业对在生产中产生的废物,不能再一弃了之,而是有责任将其再利用和资源化。草案规定,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废石、废料等工业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
部分劳动争议“一裁终局”
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是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养老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交指定证据的,仲裁庭应当采用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
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
建立学术诚信档案
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
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规定,建立科技人员学术诚信档案,要求科技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
草案规定:科技基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参与项目的科技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
对境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创新的产品、服务或者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产品、服务,在性能、技术等指标相同或者相近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 (据新华社电)
本版值班编辑 刘 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