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赣榆县人民政府批准,赣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情况说明:1、上述地块面积均以实际勘测为准。2、规划设计条件已经规划部门核定,详见挂牌文件。3、以上地块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塘)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图。4、本次挂牌的N0.2007G19、21、22、23、25号地块属“毛地”,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该宗地范围内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由竞得人依法拆迁,并由竞得者负责对受让地块原产权人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毛地”只有在土地出让金交清,并按规定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后才能申请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宗地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拆迁安置凭证,自本公告发布后,不得改变现状、出租、抵押。5、竞得NO.2006G19、21、22、23、25号地块的按建设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G25号竞得者必须按建设局规定自行修建上海路及出让范围内的规划路。6、NO.2006G21、22、25号地块由竞得人负责代征道路范围内的拆迁,G23号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绿化带范围内的拆迁并按规划方案负责绿化建设。7、具体详细情况以报名时提供的土地出让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9月26日,到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县城华中路102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6日至2007年9月26日,到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县城华中路102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挂牌时间为:2007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07年9月27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需在挂牌时间内采用《赣榆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三)本次挂牌的有关情况可以访问赣榆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ganyumlr.gov.cn);本次挂牌出让情况的介绍以赣榆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发售的资料为准;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三天在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说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城华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 0518- 86262239 82519875
13585295158
开户单位:赣榆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赣榆县建行营业部
账 号:051128186
赣榆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