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懒政”一旦被发现和查实,将被追究责任。安徽省安庆市开展工作作风建设大检查,为机关工作人员戴上了“紧箍咒”。
这个市先后对太湖县工商所乱初审、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迟办营业执照、房产土地窗口超承诺时限办证、太湖县卫生监督所慢作为、龙狮桥乡违章建筑管理不力、市检验检疫局上班秩序混乱等问题,全部进行了跟踪督办。这些受到惩处的行为都属于所谓的“懒政”,除此之外,“懒政”还有一些其他“病症”,例如上班玩游戏、上网聊天、织毛衣、睡大觉,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平时该管的不管,阶段性地严管、出了事“一刀切”地管等。
在其位不谋其政,有其权不负其责的诸多行为,都可以归结于“懒政”。用行政学的语言讲,此便是行政不作为,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该为、能为却不为的行为。实质上,它不仅仅是工作态度问题,它是一种道地的违法行为,因为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定的,属于强制性义务,如果不履行便是违法。这类往往不为人重视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浪费了行政资源,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可谓后患无穷!
“懒政者”之所以能“懒”,有着诸多原因。首先,它根源于“为人民服务”观念和责任意识的淡薄;其次,它更多地源于私心太重乃至假公济私。湖北省法制办的一负责人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私”的左右下,不少行政机关公务员把国家赋予的职权据为己有,在履行义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去捞取个人好处,一旦得不到个人利益,就规避自己的责任,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再者,它也和政府职能划分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疲软、人事臃肿人浮于事等机制问题有关。
“懒政”犹如慢性癌症,于无声无形间侵蚀国家权力机关的机体,在不知不觉中败坏我们的执政基础,可谓危害大矣!对此我们应当及早“治疗”——事前建立和完善、落实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公务员管理制度等法律、规制;事中严格监督、及时发现、迅速反馈并纠正;事后进行司法审查、责任追究、行政救济。另外还要进行宣传教育、精兵简政、机制改革等。
“有所为”才能有“位”,“有所为”才能有“威”。多管齐下,全方位“治疗”,就一定能根治“懒政”。我们的机关工作人员就一定能真正成为廉政、勤政、善政的人民好公仆。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破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