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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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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环评”:要近忧不要远虑
  南京主城的污染企业将陆续搬迁出城——今年底前10家,明年开始到2010年,剩下的20家也将全部搬走。南京市环保局宣布:污染企业腾出地块在出让前要先进行环评,达标后才能转入商业开发(见新华报业网8日新闻)。

  污染企业出城是大势所趋,南京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问题是地块腾空以后怎样?是趁着城中土地稀缺、房地产市场如火如荼,直接投放到土地市场尽快卖上个大价钱,还是为将来可能居住于此的老百姓先做一个“土地体检”,以防患于未然?

  在一块浸透污染物的土地上建房,在此购房居住的老百姓最终必将受到切身伤害。南京就曾出现企业用地转入商业开发时不得不“掘地三尺”以降低污染的教训。据悉,发达国家在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过程中,也有过类似的教训。因而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发达工业国家开始进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评估方法和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明确要求污染土地经治理和修复达到新使用功能所需的土壤标准后,才可交付开发利用。

  南京环保部门要求污染土地出让开发前先作环评,说明在意识上已经充分重视百姓健康的重要,然而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有不少困难需要克服。比如,环评最理想的结果是去除全部污染物,但代价昂贵,这笔钱谁出?虽说“谁污染,谁治理”,但是这些搬迁企业很多是背着沉重包袱的老企业,历史旧账是否全应由他们买单?他们又能否支付得起?另外,环评结果有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朱永官说,我国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价还在起步阶段,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危害的识别、潜在危害的判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进入生物体的途径、剂量和效应的关系等都尚在研究之中,国家和地方均没有健全的法规和标准,缺乏成熟的商业化和工业化污染场地处理处置技术等。这些问题都有待逐步解决。

  但是,不论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多少困难要克服,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诱人的眼前经济利益之间作冷静权衡和科学分析,这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做法。

  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是为了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因此,就特别需要有一种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切不可急功近利,只要高楼林立日进斗金,而忽视了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的生存质量。南京这种宁要近忧也不留下远虑的做法值得称道。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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