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江苏新闻●经济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宅基两万平米 未占一分耕地
· 商家服务如何,消费者有了话语权
· 前5月苏北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领跑全省
· 镇江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
· 阶梯水价,让百姓拧紧水龙头
· 苏州今夏用上“绿色电”
· “海昌眼镜”150万买走南大专利
· 各方评说规范“小火电”
· 常州:深层地下水位平均回升10.91米
· 南通明年底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6 月 28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25年前一项村规催生一批“吊脚楼”
宅基两万平米 未占一分耕地
 本报讯 土地日前夕,高淳县阳江镇董牌村一组农民赵庆建、芮正福两家的“吊脚楼”相继竣工,至此,该村已在河渠、池塘边新建了43幢造型各异的“吊脚楼”,走在村头村尾,宛若到了湘西。这里的“吊脚楼”成为南京郊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该村党支部书记谷昌顺告诉记者,25年来,这个村有90%以上的农户拆建、新建了住房,累计建房占地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但却没占用1分耕地。这是因为源于25年前村里的一项村规——1981年,董牌村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村党支部制定了一项保护耕地的村规:“为子孙后代多留1分饭碗田,本村农田,除国家、集体(镇人民政府)建设征用外,一律不得动用。如村(组)道路建设,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等占用耕地,应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及时平整复垦补还。”就是因为有了这条村规,25年来,这个村的耕地面积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因为复垦增加了20多亩。

  记者看到,沿老永丰圩堤集居的阳江镇董牌村,在圩堤内坡有一块8000多平方米的大坟滩,解放前,曾建过土地庙、菩萨堂和寺院,被老百姓视为坟地、“神地”。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农户越来越多。为解决村民建房基地与耕地之间的矛盾,村党支部果断决定:在“太岁”头上动土,把良田留给子孙后代。刚开始,一些农户听说要到坟地、“神地”上盖房,都吓得不敢申请建房。于是,村党支部书记谷昌富带头执行村规,在一块据说是“菩萨下马”、“出殡停棺”的“神地”上竖起了第一幢楼房。这个头一开,一度迷信鬼神的农民也打消了顾虑,跟着平坟建房。至今,这块8000多平方米的坟地、“神地”全开发成宅基地。村民们风趣地说:“老祖宗若能看到后代衣丰食足,肯定不会责怪我们的。”

  在充分利用老宅基,开发坟地、“神地”建房的同时,村民们又想出了一条依水傍堤建造“吊脚楼”的妙招。村民谷云、谷雨兄弟俩率先在水边盖起了两幢住宅楼,紧接着,共产党员孙根水、谷孝青等也在水边立墩建房。看着一不占大量地面,二不妨碍水产养殖,三是空气清新“吊脚楼”,村民们打心眼里喜欢,纷纷仿效起来。目前在董牌村的二线隔堤,沟渠塘坝水边,“吊脚楼”的建造已全面展开,总建筑面积达到了6700多平方米。        (傅行锐 左年生 朱新法)

下一篇4  
朗读   收藏 打印 推荐    
 
 
新华报业网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关于新华日报报业集团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