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视点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同时,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也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行政行为失范,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财务管理混乱,干部乱支乱花,私自出借、占用公款;在资源开发、企业改制、土地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从中牟取私利;不顾当地财力和实际需要,违背农民意愿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巧立名目,变相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等。对于这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正。
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科学发展观,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也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认识提高的基础上,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有所作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的《具体意见》,坚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村务公开作为民主监督的核心,有效解决和积极防范农村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在抓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方面,当前要加大力度做好廉政文化进农村的工作,要通过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有本地特色的经常性、多样性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基层干部中、在农村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意识和社会风尚。在抓制度保证方面,要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廉政建设制度化水平。在抓监督这个关键问题上,要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制度和规定,明确广大群众参政议政和监督基层领导干部的权利,抓好村务公开工作,建设农村阳光工程,不断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在查处案件方面,要重点查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