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江苏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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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 建立党政“一把手”廉情季度分析制度
· 开展“廉政文化品牌打造年”活动
· 推行村级干部勤廉“双月述”成效明显
· 表彰全市首届“廉洁家庭”
· 以制度创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
· 建立“四联”行政审批机制
· 有感于孩子的提醒
· 出台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规定
· 法庭上的警示
· 加大廉政文化进校园力度
· 部署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创建活动
· 全面推行基层干部“双述双评双公开”
· 新任县处级干部及配偶共同接受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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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5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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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
出台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规定
  为有效治理工程建设、土地批租、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最近,扬中市制定出台了《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暂行规定》,对各大交易市场加强廉政监管,建立“不廉行为档案”,实行“廉政准入”和“不廉政退出”制度。明确规定: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投标候选人进行廉政核查,开具《廉政准入通知书》。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按照行贿数额大小,分别规定在半年、1年和2年内不得在本市参与投标。中介服务机构有不廉洁行为被记录一次,由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廉政告诫书》;被记录两次,一年内不得在本市参与招投标活动。评委被记录一次,今后不得参与本市招投标工作。同时,《规定》明确交易各方必须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签订廉政合同,中标方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廉洁保证金。 严福寿 王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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